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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4世纪雅典海事贷款契约一则 陈思伟
(发布日期: 2017-06-12 10:42:50  阅读:次)    
 

《古典学评论》第2辑


公元前4世纪雅典海事贷款契约一则[1]

 

陈思伟

 

海事贷款(τοκός ναυτικός)是古代经济史研究的重要子目之一,是古典后期希腊海上贸易的主要融资形式。目前,学界主要从定性的角度将其纳入信贷结构领域内研究,旨在说明古代经济的原始性或现代性特征。[2]然而,就笔者掌握的资料,国内学界似乎多停留在对古代经济属性的定性讨论层面,对信贷的其他方面,尤其是海事贷款具体运作方式,如人员构成、利率及产生原因、抵押、偿还、纠纷及解决方式等方面的问题缺乏定量的实证研究。造成现状的原因之一在于材料获取的困难。海事贷款涉史料大都与雅典法庭诉讼词有关,主要集中于德摩斯提尼4篇演说词。[3]这4篇演说辞中,共涉及海事贷款交易13宗,参与交易的共有30人次,即每篇诉讼平均涉及超过3宗的海事贷款,人数达7.5人次。尤其令人欣慰的是,德摩斯提尼第35篇个人演说辞中保唯一的一份完整的古希腊海事贷款契约。[4]无疑该协定是研究古希腊海事贷款最直接,最具说服力的史料。[5]据笔者所见,国内并无完整的译文,而且缺乏对该契约的详细释解。鉴于此,笔者不揣冒昧,试图在借鉴前人成果基础上,[6]翻译该契约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初步解读,以期为以后的研究者预先做好一定的基础性工作。

该契约订立的背景大致如下:原告雅典人安德罗克勒斯和优玻亚人瑙西克拉特斯借给法塞里斯人阿尔特蒙和阿波罗多鲁斯3000德拉克玛从事海上贸易。借贷时,阿尔特蒙的兄弟拉克雷图斯也在场,并可能对贷款的偿还事宜作出口头承诺。但不久阿尔特蒙去世,逝前他并未归还贷款。因此,原告指控拉克雷图斯,要求他承担偿还义务;两位原告认为,拉克雷图斯既是阿尔特蒙财产继承人,又是偿还贷款担保人。

在学界与该契约相涉的诸多问题存在较大争议。争议之一是契约订立的时间。“洛卜古典丛书”对此并未明确说明;[7]米勒认为契约订立的时间可能在公元前345年;[8]德·圣·克鲁瓦推断大概订立于公元前4世纪40年代。[9]在上述研究基础上,笔者试图依据以下几点证据对该契约订立时间作出更合理的推断:首先,该演说辞第4041节曾提及伊索克拉底仍活跃于修辞学的讲台,而此时拉克雷图斯(为伊索克拉底的弟子)已开始招收学生。因此契约订立的下限不会晚于公元前338年,即伊索克拉底去世之年。其次,第46节曾暗示此时雅典已设立海事法庭(dikai emporikai),以便能迅速处理以雅典为始发港或目的港的海事案件。[10]汉森认为海事法庭初创于公元前355347年之间;[11]而热内尔(Gernet认为此类法庭最初设立的时间是公元前355343/2年;[12]奥斯丁认为它至迟设立于公元前343/2年。[13]一般认为,海事法庭是在公元前355年左右由优布鲁斯提议建立,但广泛采纳该机构大概在公元前343/2年左右。[14]这就是说,契约订立的时间不会早于公元前355年。最后,第1035节明确指出此时雅典通过爱琴海北部诸岛(尤其是经斯基洛斯、勒姆诺斯、音不洛斯岛)和卡尔基狄克半岛诸城(如门德和斯基奥涅)至黑海的商贸关系仍未终断。但公元前341/340年之后,由于同马其顿国王腓力争夺色雷斯的刻尔松尼斯半岛的战争最终以失败告终,雅典与上述地区的商贸关系曾长时间中断。[15]同时,契约规定贷款利率(22.5%)在海事贷款中相对较低,[16]由此可以推断此时卡尔基狄克半岛及周边地区政治局势应相对稳定。因此,契约订立的时间应当在公元前3464月菲洛克拉特和约(Peace of Philocrates)签订之后至公元前341年双方重启争端之前的某个时间。该时段腓力的活动对于比较准确地推断契约订立的时间也有一定帮助公元前3467月,马其顿入侵温泉关。此后,他参加神圣战争击败佛基斯人,并获得在安菲克提奥涅同盟会议中享有2票的权利和主持德尔斐运动会的特权。直至公元前344年,腓力才将视线从该地区转移至马其顿国内、伊利里亚、埃皮鲁斯和色雷斯。从公元前342年起,双方的争夺再次集中到优卑和色雷斯的刻尔松尼斯半岛地区。[17]鉴于腓力的活动并结合贷款利率较低的事实,笔者认为契约签订的时间应是在公元前344/343年。

争议的另一个焦点是契约的真实性。洛卜古典丛书编译者认为这段文字是后人插入的,因此基本不可信;[18]帕里、德·圣·克洛瓦等人也基本持此观点。[19]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整个演说措辞平淡,不似德摩斯提尼铿锵有力的风格。甚至在诉讼关键之处,演说者仍将大量语言用以描述一些不关痛痒的细节。譬如,帕里和桑德认为,第47至49节作者着浓墨描述前三位执政官及将军的职责,其目的仅仅是为证明他们并非处理商业案件的官员,这根本不符合德氏风格。他们认为第3至4节、第7节和第9节中也存在类似情况。[20]其次,第40节作者对伊索克拉底辛辣讽刺和指责也倍受学者们的质疑。最后,文中一些称谓似乎也不合乎当时的习惯。譬如,第40节将宙斯称为“众神之王”等。[21]因此,他们认为该演说辞并非德摩斯提尼所作,其中的海事贷款契约也是后世的编撰者(或许亚历山大里亚学者)根据雅典法律杜撰而出的。

然而,也不乏学者承认契约的真实性,他们认为演说辞可能出自德摩斯提尼的手笔,或者,至少该契约的确是公元前4世纪中后期一宗海事贷款A.博克在《雅典国家经济》中对契约进行详实的评析,但他并未对其真实性提出任何质疑;[22]哈里森从法理角度论证契约的真实性;[23]科恩及麦克道威尔也持类似的观点。[24]他们的观点主要基于以下认识:首先,就法理而言,契约内容全面,债权人及债务人的权责明确,符合公元前4世纪海事贷款发展的水平;其次,从全文控辩双方的角度看,论证过程的确存在语言平淡、说服力不强的弱点,但其原因在于原告提请的诉讼本身违背了海事贷款契约,是其理屈词穷不得已而为之的结果。借贷过程中,拉克雷图斯并非债务人,而且也没有充足的理由能证明他是其兄长财产的继承者。如果要起诉他,最多只能是将其作为未尽职责的保证人。尽管如此,契约的真实性并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复次,文中所提及的三人,即安吉罗斯人阿克达玛斯(德摩斯提尼:35. 14)、比雷埃夫人克特西丰之子福尔米奥(德摩斯提尼:35. 14、赫斯提里亚人菲力普斯(德摩斯提尼:35. 20在公元前4世纪后期铭文中也曾出现,[25]从而进一步证实了契约并非后人的虚构;最后,其他涉及海事贷款的演说辞可以作为该契约真实性的旁证。德摩斯提尼第323435篇演说词中,都从某个方面叙述了海事贷款契约,其内容与该契约内容具有很强的一致性。如56篇第345陈述贷款的应运范围、付款方式、贷款使用时限、违约处罚及免除贷款的条件;第34642陈述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姓名、借贷数目、抵押品价值、航行路线等。上述内容与该贷款契约基本相同,只不过演说者没有在诉讼辞中全文引用而已。

上面分析表明,该诉讼词或许并非德摩斯提尼所作,但正如阿什邦内尔所说:“似乎在作者面前放置着一个模版,借此模版,他能结合具体环境,构建出这一契约。而且,无疑这是一个良好的模版,恰如其分地反映了公元前3世纪之前相关法律的规定”。[26]总之,该契约订立于公元前4世纪40年代,且具有相当高的可信度。

契约保存于德摩斯提尼第35篇个人演说词第1013节。契约全文译文如下[27]

斯菲图斯人安德罗克勒斯和卡利斯图人瑙西克拉特斯贷款3000银德拉克玛给法塞里斯人阿尔特谟和阿波罗多鲁斯用于经营海事商务。此次航行从雅典出发,经门德或斯基奥涅至博斯普鲁斯债务人也可由此沿本都左岸行驶至玻瑞斯提尼,并经此处(装载货物)返回雅典。贷款每1000德拉克玛需偿还利息225德拉克玛;但如债务人在大角星升起后才由本都驶往希涅隆,则每1000德拉克玛需偿还利息300德拉克玛。债务人以所舶3000坛门德酒为押,由船主海皮勒苏用其20桨船从门德或斯基奥涅运抵上述地点销售,并且承诺不欠他人债务,也不以该货物为抵押向他人借款。同时债务人承诺,该船在本都装载的所有货物都是返程货物,船舶返航的终点为雅典;如果货物安全运抵雅典,债务人须在抵达雅典后20日内按约还贷。偿还贷款时,除普通航行契约中规定的旅客可要求补偿航行过程中弃置货物的损耗及付给敌人的赎金外,不再扣除其他任何损失。债务人须向债权人交付所有货物作为抵押,所有的抵押品须处于债权人的绝对控制下,直至债务人按约偿还所有贷款。如债务人不能如约按时还贷,债权人有权将所运回的货物典当或将其按市价出售;如货物的销售所得未达契约规定债权人应得之数额,债权人有权单独或联名起诉阿尔特谟和阿波罗多鲁斯,向他们索取贷款余额,债务人的所有财产(无论在陆地上还是在海上)都在起诉所涉范围内。债权人可如同法庭已判处债务人不能践约那样,随意处理债务人的所有财产。如果债务人在天狼星升起之后10日内仍滞留在赫勒斯滂,未进入本都;或在对雅典享有报复权的港口卸载所运货物,其后才返程驶回雅典,则债务人仍须按前一年所订契约规定之利息偿还贷款。如装载货物的船只遭受严重损坏而无法修复,然而抵押物得以保全,则所保全之货物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所有。其他未尽事宜皆以契约规定为准。

证人:比雷埃夫斯人福尔米奥,玻奥提亚人克菲索多图斯,庇图斯人希利奥多鲁斯。

 

下面是对契约相关内容注解[28]

[10]δάνεισαν νδροκλς Σφήττιος κα Ναυσικράτης Καρύστιος ρτέμωνι κα-πολλοδώρ Φασηλίταις ργυρίου δραχμς τρισχιλίας θήνηθεν ες Μένδην -Σκιώνην, κα ντεθεν ες Βόσπορον, ἐὰν δ βούλωνται, τς π ριστερ μέχρι-Βορυσθένους, κα πάλιν θήναζε, π διακοσίαις εκοσι πέντε τς χιλίας, ἐὰν δ-μετ ρκτορον κπλεύσωσιν κ το Πόντου φ ερόν, π τριακοσίαις τς χιλίας,π ονου κεραμίοις Μενδαίοις τρισχιλίοις, ς πλεύσεται κ Μένδης  Σκιώνης ν-τ εκοσόρ ν βλήσιος ναυκληρε.

斯菲图斯人安德罗克勒斯和卡利斯图人瑙西克拉特斯贷款3000银德拉克玛给法塞里斯人阿尔特蒙和阿波罗多鲁斯用于经营海事商务。此次航行从雅典出发,经门德或斯基奥涅至博斯普鲁斯;债务人也可由此沿本都左岸行驶至玻瑞斯提尼(河口),并经此处(装载货物)返回雅典。贷款每1000德拉克玛需偿还利息225德拉克玛;但如债务人在大角星升起后才由本都驶往希涅隆,则每1000德拉克玛需偿还利息300德拉克玛。债务人以所舶3000坛门德酒为押,由船主海皮勒苏用其20桨船从门德或斯基奥涅运抵上述地点销售。

 

1. 斯菲图斯(Σφήττος)是雅典东南一个村社,公元前4世纪演说家埃斯基涅斯(非德摩斯提尼的对手,而是苏格拉底的弟子)、政治家狄奥方托斯等是该部落的重要人物;卡利斯图(Καρύστος)为优卑亚岛南部一个城邦;法塞里斯(Φασυλί ς)小亚细亚庞菲利亚一个城邦;门德(Μένδη)和斯基奥涅(Σκιώνη)都是卡尔基狄克帕勒列半岛上的城邦;博斯普鲁斯(Βόσπορος)此处所指并非色雷斯的博斯普鲁斯海峡,而是指黑海北岸的博斯普鲁斯王国,其统治的中心区域位于现在乌克兰克里米亚东端刻赤(Kertch)半岛的潘提卡帕昂(Παντικάπαιον),提奥多西亚(Θεοδοσία)是该王国的另一座重要港口城市,古典时代,该王国与雅典保持着密切的关系;[29] 玻瑞斯提尼(Βορυσθένης)现称第聂伯河。因船舶能否入港取决于风向、洋流、天气及停泊安全等因素,所以此处给出门德和斯基奥涅两处港口供债务人选择。沿本都左岸行驶指船舶沿黑海西岸向北行驶。

2. τρισχιλίας3000德拉克玛。古典作家作品中所记载的海事贷款资金流量数目如下:46000德拉克玛(吕西亚斯:32. 6-7);12000德拉克玛(吕西亚斯:32. 25);7000德拉克玛(德摩斯提尼:27. 11);4500德拉克玛(德摩斯提尼:34. 6);4000德拉克玛(德摩斯提尼:52. 20);3000德拉克玛(德摩斯提尼:35. 8, 1056. 6);100居齐库斯斯塔特尔,约2800德拉克玛(德摩斯提尼:35. 36; 34. 23);2000德拉克玛(德摩斯提尼:34. 6, 23);1100德拉克玛(德摩斯提尼:35. 23);1000德拉克玛(德摩斯提尼:34. 6);800德拉克玛(德摩斯提尼:50. 17)。另外归于德摩斯提尼的诉讼词中还有两笔可能是海事贷款,包括1500德拉克玛(德摩斯提尼:50. 17)和3000+1000德拉克玛(德摩斯提尼:33. 6),但学者们对其性质存在争议。德·圣·克鲁瓦认为不是海事贷款,因为前者提供的抵押品三列桨舰船并非属于私人而是国家财产,后者偿还方式与以不动产为抵押品的贷款相似;[30]然而,科恩认为二者皆为海事贷款。[31]这主要基于他对海事贷款概念有着不同解释的缘故。据拉尔修记载,斯多葛学说创始人芝诺于公元前4世纪末到希腊时,曾带来1000多塔连特投资于海事贷款之中(狄奥尼修斯·拉尔修斯:7. 13)。然而,该传闻的可信度令人怀疑。从上面列举的情况看,现存的海事贷款金额从800德拉克玛至7塔连特不等,平均值约为3000德拉克玛。[32]其中,数额最大的海事贷款见于吕西亚斯的讼词《反狄奥格同》(吕西亚斯:32. 6, 14.),最小的一笔海事贷款是阿波罗多鲁斯向尼基普斯所借的800德拉克玛(德摩斯提尼:50. 17)。德摩斯提尼诉讼词中所涉金额可能更能反映现实的情况。他的诉讼词中,最大的一笔贷款是由德摩斯提尼之父贷给克苏图斯,其数目达70明那(德摩斯提尼:32. 11)。普通的海事贷款从1000德拉克玛至4500德拉克玛不等。上述数据说明,海事贷款尽管在古希腊频繁发生,但总体说来,资金的流量并不太大。对于数量最大的两宗贷款,博加特认为可能并非是一次完成的,如克苏图斯可能是帮助老德摩斯提尼经营海事贷款业务的经纪人。[33]狄奥多图斯贷出如此巨额资金,大概是因为战争时期对粮食需求量剧增的缘故;其兄长狄奥格同能将价值2塔连特资金贷出,是因为其所用资金属于处于他监护的侄子(也即其外孙),如获利,则归他所有;如失败,则由其侄承担 (吕西亚斯:32. 25) 海事贷款资金流量规模较小,一个方面印证了它主要是作为一种提供生活来源的手段,另一个方面表明了海事贷款活动中借贷双方的经济状况及社会地位。不过,上述学者提供的数据忽视了雅典人以钱庄为中介投资海上贸易的情况。[34]

3.雅典法律对合作借贷中经营者的权责作出如下规定:每名合作者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借方或贷方某一名成员违背借贷契约的相应条款,通常在司法程序中,原告只能起诉违约的个人而非整个合作团体。[35]

4.此为往返程(άμφοτερόπλουν)贷款,款项及利息于商船返航后偿还;[36]另还有单程(ετεζόπλους)贷款,款项及利息在商船抵达目的地后偿付,收款人或为债权人本人(如随船航行)或为其指定的人员(德摩斯提尼:34. 9)。通常,因风险更大,耗时更长,往返程贷款的利率比单程贷款更高。

5. δανείζω,借贷。公元前4世纪货币借贷在雅典相当盛行。除邻里、朋友、亲威间无息借贷外,还有以动产或不动产为质的抵押借贷。尽管法律对借贷利率没有任何限制(吕西亚斯:10. 18),但一般说来以不动产为抵押的贷款年利率大致1217%以动产为抵押的海事贷款利率计算方式有别于前者,通常以借贷次数而非按年或月(即采用年息或月息)为单位计算。由于借贷双方特殊身份及特殊偿还方式,导致利率很高。在实际运作中,目的港所处位置(包括距离远近、海事治安状况等)、季节、航程时间长短、邦际政治经济状况、借贷人商业信誉度、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也会影响到海事贷款的利率高低。[37]古典文献中记载的海事贷款利率从12.5%100%不等。[38]

6. ρκτος大角星。一般认为,大角星升起的时间大约是九月中旬,[39]从此时起,航海最佳时节业已结束;到昴宿星(Πλειάδων)消失时,天气进一步恶化,风暴肆虐,闪电雷鸣,完全不宜航海[40]因航海活动的风险很大贷款利率更高。但据赫西俄德《田功农时》(第565—566; 610—611行),春季时,大角星应于黄昏时升起;而在秋季,该星座于黎明时分升起。所以此处应指黎明时升起的大角星。

7.希涅隆Ιερόν位于色雷斯博斯普鲁斯海峡靠亚洲的一端,因其黑海入口处,且在入口处的海岬修有顺风之神宙斯(Ζεύς Ουρίος)的神殿而得名。[41]德摩斯提尼:50. 17中另有一个同为希涅隆的地名,在克里米亚博斯普鲁斯东岸,是黑海进入阿速夫海的通道。

8. 此处涉及葡萄酒价格的问题。据德摩斯提尼:42. 20,阿提卡葡萄酒价格(每坛价值为12德拉克玛)约低于大麦(每麦斗18德拉克玛)。但法伊尼普斯销售上述产品时,雅典正处于供应短缺时期,商品物价上涨了3倍以上;所以一般地,阿提卡酒价值应为每斗(μετρήτας4德拉克玛。[42]但即便这一价格似乎也显得很高,因为粮价与酒价通常是同时上涨,正常情况下,雅典小麦价格也不过每麦斗5德拉克玛(德摩斯提尼:34. 39)。因此,公元前4世纪阿提卡的葡萄酒价格大约是每斗2德拉克玛。古希腊所有葡萄酒中,尤其以门德酒和开俄斯酒的质量最为上乘。根据文献和考古材料可以推断,古典时代的门德酒在黑海及北非都有广阔的市场。此外,据阿泰尼乌斯记载,马其顿人宴会中,人们尤其喜爱饮用门德酒(Athen.1.29 DF)。文中不乏大量篇幅描写门德美酒。[43]开俄斯酒价值似乎更高,公元前5世纪,每升(chous)售价达4德拉克玛;据普鲁塔克曾记载,苏格拉底的时代,每斗开俄斯美酒售价1明那;[44]喜剧诗人阿勒克斯开玩笑说,他花了10奥玻尔只买得1升酒,按此计算,则每斗应至少价值20德拉克玛。[45]据博克的说法,更有甚者,每斗售价可达60乃至96德拉克玛。[46]然而,根据该海事贷款契约规定,抵押品应为贷款数额2倍,因此该船运载的3000κεραμίοις)门德葡萄酒应值6000德拉克玛,即每坛酒2德拉克玛。如此低价的门德葡萄酒在其他古典文献中几乎令人难以置信。不同学者曾对此进行过解释。博克认为本契约中所提及的酒坛应当是小坛,容量只有4升;[47]但卡松研究认为,门德酒坛容量大约为20公升;[48]帕帕多普洛斯认为,公元前5世纪门德酒坛的容量大约为2632.5公升;[49]雅典制造的酒坛通常为41公升。[50]酒坛的容量是决定葡萄酒售价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外,同为门德酒,会因供求关系、酒的品质、年份远近等不同,售价也有天壤之别。[51]因此,有理由相信,这里的所谈的门德酒大概是供过于求时所购入的劣质酒。[52]

9. 学者根据抵押品的类别,一般将古希腊海事贷款分为两种类别,即“以货物为抵押的海事贷款”(respondentia“以船舶抵押的海事贷款”(bottomry)。[53]货物抵押贷款是指债务人将船上货物抵押给债权人以取得贷款的借贷方式。但如船主同时是货主,他通常将船舶和货物同时抵押,也有将船舶或货物分别抵押。该借贷即为货物抵押贷款形式。然而在实际的运作中,情况有时会稍有变化,海格斯特拉图斯与哲诺提米斯在叙拉古所筹海事贷款仅以船舶上装载的粮食为抵押,尽管海格斯特拉图斯本人是装载货物船舶的船主(德摩斯提尼:32. 4)。船舶抵押贷款是指船主将船舶抵押给债权者以取得贷款的借贷方式。狄奥尼索多洛斯与帕麦尼斯库斯向大流士所借的海事贷款即以船舶为押(德摩斯提尼:56. 356)。诉讼词中船舶抵押贷款还包括安提帕特借给船主海布勒苏斯的贷款(德摩斯提尼:35. 33)及阿帕图瑞斯向人借贷的40明那(德摩斯提尼:33. 6)。船舶抵押贷款在古希腊相当盛行,因此当时人们常用ναυτικός τοκός指代海事贷款。

然而,因古代雅典并无官方抵押登记制度,也无相应的法律对抵押作出明确限制,[54]每宗贷款抵押的具体要求往往经过借贷双方的协商和讨价还价,最终以契约形式确定下来。因此,公元前4世纪雅典海事贷款的具体运作中,债务人提供的抵押品更丰富,除货物和船舶外,船员(德摩斯提尼:33. 8、运费(德摩斯提尼:35. 32等也被用于抵押,某些特定场合下(德摩斯提尼:50. 17,债务人甚至无须提供任何抵押品也可获得贷款。

一般情况下,古希腊海事货款契约中还对抵押作了特别的规定。其一,原则上,同一批货物不能用作多宗贷款作抵押品(德摩斯提尼:35. 1234. 6)。其二,与现代借贷抵押类似[55],古希腊海事贷款抵押品的价值应是贷款价值的两倍(德摩斯提尼:35. 1834. 67)。但或许作者此处犯计算错误。如按货物应与抵押物双倍的价值计算,船上货物的总值应为150明那而非115明那,因为被告所借贷款总额达75明那。不过下文提到,被告向提奥多鲁斯与兰皮斯所贷的款是用于单程航行的,即只是由雅典驶往本都,并且二人与福尔米奥一同前往,而克里斯普斯在雅典,因而对此条款的执行可能不那么严格。收取抵押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范借贷风险,即如果贷款到期时,债务人不能或不愿偿还贷款,债权人就会取消抵押品的赎回权,甚至可以拍卖抵押品,这些措施可迫使债务人按时如数偿还债务。[56]

古希腊海事贷款中出现抵押贷款的形式是金融借贷发展中的一个重大进步,但也存在诸多的不足。一方面,无论是船舶、货物、船员、运费,海事贷款的抵押品主要是动产。抵押期间,上述抵押品的所有权虽名义属于债权人,但出于航海牟利的需要,船舶、货物、船员往往都在债务人实际掌控之下,一旦债务人通过欺骗行为将其处理,债权人将一无所获。[57]另一方面,如前所论,海事贷款可提供预期产品或预期收入作为抵押。在预期物品或预期收入成为实实在在的物品或金钱之前,贷款实际上处于无抵押状态,债权人的利益没有任何保障。更遑论某些情况下没有提供抵押的海事贷款。上述不足恰恰反映出雅典海事贷款抵押制度的不成熟。为弥补上述不足,充分发挥抵押品保障债权人利益的作用,罗马法规定海事贷款中可用不动产为抵押,[58]12世纪热那亚的海事贷款契约强制要求债务人的妻子务必是贷款的合伙人之一,此外还要求以不动产为抵押,或者债权人的朋友为贷款的担保人。此外,借贷双方的亲友关系或熟悉程度也间接地发挥着抵押品的作用。[59]13世纪末,当意大利商人成为“坐商”,不再随船舶或货物出海,商人不会与船舶或货物同时遭遇海难后,[60]借贷时提供的抵押品才完全具有了防范风险的作用。

10. είκοσορος20桨船。古风时代希腊商船与战舰类似,多为50桨船(πεντεκόντορος),船上的水手兼具战士、商人、海盗等多种身份。公元前5世纪中叶起,随着海上贸易的发展大规模进口,商船从战舰分离开来,二者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是外形。商船宽船体,呈弧形;战舰体长,吃水浅。其次是驱动方式。商船主要靠风帆驱动,只是在遇到逆风时才以桨作为辅助驱动方式,因而速度较慢;战舰几乎全靠水手划桨驱动,因而速度较快,战舰常以装载水手的人数命名,如50桨船、三列桨船等。因此尽管该船名为20桨船,但学者们仍认为它很有可能是一艘帆船,载重量可能达到130吨。[61]古希腊商船载重量各不相同。埃德肯斯认为,古典时代希腊运粮船载重量可达100—500吨,有的多达350—500吨;卡松的看法相对保守,他认为,粮食船的载重量平均在100—150吨之间,超过250吨以上的很少;考古发现的一些船舶的载重量大约在25—165不等。[62]

 

[11]ποτιθέασι δ τατα, οκ φείλοντες π τούτοις λλ οδεν οδν-ργύριον, οδ πιδανείσονται. κα πάξουσι τ χρήματα τ κ το Πόντου-ντιφορτισθέντα θήναζε πάλιν ν τ ατ πλοί παντα. σωθέντων δ τν-χρημάτων θήναζε, ποδώσουσιν ο δανεισάμενοι τος δανείσασι τ γιγνόμενον-ργύριον κατ τν συγγραφν μερν εκοσιν, φ ς ν λθωσιν θήναζε,ντελς πλν κβολς, ν ν ο σύμπλοι ψηφισάμενοι κοιν κβάλωνται, κα ντι πολεμίοις ποτείσωσιν. τν δ λλων πάντων ντελές. κα παρέξουσι τος-δανείσασι τν ποθήκην νέπαφον κρατεν, ως ν ποδσι τ γιγνόμενον-ργύριον κατ τν συγγραφήν.

债务人承诺不欠他人债务,也不以该货物为抵押向他人借款。同时承诺,该船在本都装载的所有货物都是返程货物,船舶返航的终点为雅典;如果货物安全运抵雅典,债务人须在抵达雅典后20日内按约还贷。偿还贷款时,除普通航行契约中规定的旅客可要求补偿航行过程中弃置货物的损耗及付给敌人的赎金外,不再扣除其他任何损失。债务人须向债权人交付所有货物作为抵押,所有的抵押品须处于债权人的绝对控制下,直至债务人按约偿还所有贷款。

 

1. δανεισάμενοι τος είσασι τ γιγνόμενον ργύριον κατ τν συγγραφν μερν εκοσιν20日内按约还贷。但在,一般而言,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不管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希望尽快完成航程,偿清债务,以便进行下一轮海上贸易。因为,对债务人而言,每年有利于航行的时间有限,如果能尽快完成本次业务,他将有可能开启另一轮贸易,从而使利润最大化;对债权人而言,尽快收回贷款后,可将款项再次借给他人,赢得更多利息。如果德摩斯提尼第35篇个人诉讼中的3000德拉克玛为海事贷款借贷金额的平均数额,那么延期一个月偿还,如按陆上借贷利率计算,债权人的收益只不过减少30德拉克玛;但如果多完成一次从雅典到黑海的海事贷款则可多收利息675德拉克玛。

2. έκβολής,为海事术语,即弃置物(Jactura)。如船舶在海上航行时遭遇风暴或触礁,为减轻船舶重量,船上所有人员决定把一些货物抛入海中,这些被抛弃的货物即为弃置物。所有损失由船上所有人员共同承担。为避免欺诈行为,特别规定除船上所有人员一致认为除关乎他们共同安全的事物外,其他任何货物皆可作弃置物。古希腊文献最初出现弃置现象的是在埃斯库罗斯《阿伽门农》中:“(当船舶)碰上暗礁。那时候,为了挽救货物,战战兢兢,稳重地把一部分扔下海,……船只也不至于沉没。”[63]公元前4世纪末的历史学家提迈乌斯讲述说阿克拉加斯的一群年轻人喝醉了酒,认为他们身处一艘遭遇暴风雨的商船上;他们非常害怕,急忙把屋子里的家具和其他物品扔出窗外,结果这些物品被邻居捡走。第二天他们受到了起诉;但仍坚称他们这样做不过是为了保护商船的安全把多余的货物扔到海里。[64]但上述事例都出现在文学作品中。该契约条文的规定或许才是海损共担原则在古典时代运用的一个典型事例。值得注意的是,契约订立者在此并未对弃置物进行任何解释,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公元前4世纪雅典人对此惯例应该相当熟悉。至迟到公元前3世纪或2世纪初,罗德人在海事活动中广泛采用这一惯例,并成为《罗德海商法》(Lex Rhodia)的重要内容之一。罗马《法律集成》(Digest XIV.ii)中也专条讨论此问题。[65]

 3. 该契约只规定贷方有权要求借方偿还贷款,但没有就违约的具体处罚方式作出明确规定。而在德摩斯提尼其他海事诉讼中却规定详明。在“反福尔米奥”中借贷金额为20明那,而罚金为5000德拉克玛;而《反狄奥尼索多洛斯》中则要求双倍罚金。[66]

 

[12]ἐὰν δ μ ποδσιν ν τ συγκειμέν χρόν, τ ποκείμενα τος δανείσασιν-ξέστω ποθεναι κα ποδόσθαι τς παρχούσης τιμς: κα άν τι λλείπ το-ργυρίου,  δε γενέσθαι τος δανείσασι κατ τν συγγραφήν, παρ ρτέμωνος-κα πολλοδώρου στω  πρξις τος δανείσασι κα κ τν τούτων πάντων, κα-γγείων κα ναυτικν, πανταχο που ν σι, καθάπερ δίκην φληκότων κα-περημέρων ντων, κα ν κατέρ τν δανεισάντων κα μφοτέροις.

如债务人不能如约按时还贷,债权人有权将所运回的货物典当或将其按市价出售;如货物的销售所得未达契约规定债权人应得之数额,债权人有权单独或联名起诉阿尔特谟和阿波罗多鲁斯,向他们索取贷款余额,债务人的所有财产(无论在陆地上还是在海上)都在起诉所涉范围内。债权人可如同法庭已判处债务人不能践约那样,随意处理债务人的所有财产。

 

1. 如果债务人不许售卖作为抵押品的货物、商船或财产,债权人可以“妨碍行使扣押权”(δίκη έχούλης)的罪名指控债务人。[67]但与现代司法体制下行使的扣押权不同,雅典的债权人在订立借贷契约时就已取得抵押品的完全扣押权,因而无需法庭对其价值预先评估。当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时,债权人既可直接占有抵押品,也可将其售卖。且如契约所载,如不足偿债,可售卖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抵偿。[68]德摩斯提尼第32篇诉讼辞中,普洛托斯以货物(一船谷物)为抵押从德蒙取得海事贷款,他本希望将谷物售完后偿还本金和利息,并赚取一些利润。但是,当谷物运抵雅典时,粮价大跌,他决定放弃抵押品的所有权,将船上粮食交给债权人德蒙控制。如果销售粮食后仍无法偿清贷款,德蒙有权指控普洛托斯,要求由其补足剩余款项。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普洛托斯被迫逃离雅典(德摩斯提尼:32. 25-26, 30)。

2. 体现着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其中两款值得重点提及。其一,当债务人违约时,契约允许债权人夺取其货物,甚至直接获得其私有财产的所有权。这大概是因为海事贷款借贷双方大多是非公民,且长期在外从事海上贸易业务,因而具有很强的流动性。上述原因限制了司法补救措施的时效性。通过该措施,债权人能一定程度上避免上述司法困境。其二,如果航程在九月中旬后仍未结束,贷款利率会相应提高。因为与其他贷款相比较,海事贷款的独特之处在于如果抵押品(货物或船舶或二者同时作为抵押)在海上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灭失,债务人可享有免除偿还本金及利息之义务。债权人高度关注恰当稳妥的航程时间是完全必要。每年秋初,恶劣的气候必然会增加航行的风险。为保障自身利益,在契约中,债权人必须明确提出因季节变化调整利率的要求。但随着海事活动的发展和海事契约的规范,债务人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护。譬如,公元后2世纪罗马埃及与印度的海上贸易契约中规定,一方面债权人会承担一部分针对货物征收的赋税;另一方面货物运达后,债务人可以选择将其按市值卖给债权人,从而保证了货物的销路和基本利润的实现[69]

 

[13]ἐὰν δ μ εσβάλωσι, μείναντες π κυν μέρας δέκα ν λλησπόντ,ξελόμενοι που ν μ σλαι σιν θηναίοις, κα ντεθεν καταπλεύσαντες-θήναζε τος τόκους ποδόντων τος πέρυσι γραφέντας ες τν συγγραφήν. ἐὰν-δέ τι  νας πάθ νήκεστον ν  ν πλέ τ χρήματα, σωτηρία δ σται τν-ποκειμένων, τ περιγενόμενα κοιν στω τος δανείσασιν. κυριώτερον δ περ-τούτων λλο μηδν εναι τς συγγραφς.

Μάρτυρες: Φορμίων Πειραιεύς, Κηφισόδοτος Βοιώτιος, λιόδωρος Πιθεύς.

如果债务人在天狼星升起之后10日内仍滞留在赫勒斯滂,未进入本都;或在对雅典享有报复权的港口卸载所运货物,其后才返程驶回雅典,则债务人仍须按前一年所订契约规定之利息偿还贷款。如装载货物的船只遭受严重损坏而无法修复,然而抵押物得以保全,则所保全之货物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所有。其他未尽事宜皆以契约规定为准。

证人:比雷埃夫斯人福尔米奥,玻奥提亚人克菲索多图斯,庇图斯人希利奥多鲁斯。

 

1. Σείριος天狼星。在天狼星升起后的10日内,即725日至85日,通常是多风暴的天气。此处应指黄昏时升起的天狼星,因为9月黎明时,天狼星和猎户星已走进中天。[70]

2. όπου άν μή σύλαι ώσιν Άθηναίοις,对雅典享有报复权的地方在一些敌视雅典的城邦当地政府允许个人劫掠停泊于此的雅典商船上的货物以补偿他们遭受的海损。[71]在大部分时间内,古希腊的海上航行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敌视城邦间常假借海盗之名甚至直接劫掠敌方商船或商港,以此作为打击对方的手段;雅典将军在军费紧张时会勒索商人;[72]而部分城邦会因粮食短缺而截拆运粮船。[73]为保障本邦商人或运送货物到本邦的商人的安全,邦际间有可能缔结合约。公元前4世纪中期,优卑亚湾海域两城邦,奥安提亚和卡尔基斯,曾订立过这样一个合约。“奥安提亚人不得至卡尔基斯域内抢劫卡尔基斯商人,反之亦然;他们亦不得至对方城邦海域抢劫此邦商人之货物。如违此协定,必遭严惩。但如抢劫外邦商人之货物,除该商人确以达港内外,将免于惩罚。”[74]该条款大概指船舶不能停泊在没有与雅典订立过类似合约的地方。[75]

3.古雅典的新年及前一年的利率。古代雅典历法中,每一年的新年出现在夏至后第一轮新月出现时。[76]如果返航日期耽搁至次年,则贷款保持原有利率。[77]

4.免除还贷的条件:如果贷款以船舶为抵押,而航行过程船舶灭失,借款人的债务将得以免除。大流士认为:因为在那种情况下(船舶在航行中灭失),我们根本就没有权利要求你们偿还利息及本金。但如果船舶安全驶回,没有遭到毁坏,你们为何不按约偿还向我们所借款项呢?德摩斯提尼:56. 32)如果贷款以货物为抵押,则贷款偿还与否取决于货物是否安全抵达。安德克勒斯指责道:拉克雷图斯回答说,因为他们的货物已经在航行中灭失,他们将不能再偿付贷款。……我们就去问他们货物是如何灭失的。拉克雷图斯说,在从潘提卡帕昂驶往提奥多西亚的途中,船舶沉没了。船上装载了他们兄弟俩的所有货物,而这些货物也随船沉没。船上装有咸鱼、科斯所产的酒及其他各种各样的东西;他们说,如果船没有沉没,这些东西作为返程的货物,是准备运回雅典的德摩斯提尼:35. 31.)。如船舶或货物灭失,债务人应当尽快回到订立契约之地与债权人商讨此事(德摩斯提尼:56. 43.)。

对于该条款中“如装载货物的船只遭受严重损坏而无法修复,然而抵押物得以保全,则所保全之货物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所有”的规定,麦克道威尔的理解可能稍有偏差。这涉及部分海损发生后借贷双方的权责问题。谈及船舶损失而货物获救的情况时,麦克道威尔认为,“与常见情况相比较,该条款颇为例外,因为如果船舶灭失,债务人将免予偿还之责,无须提供任何赔偿。”[78]其实,古典时代雅典海事贷款的免责条款主要针对抵押品,即只有当抵押品遭受完全海损时,债务人才能免责。就德摩斯提尼第35篇个人诉讼辞而言,借贷抵押品是“所舶3000坛门德酒”(德摩斯提尼:35. 11),因此,商船损失与否和偿还贷款并无直接联系。因此,听闻拉克雷图斯搭乘的从事潘提卡帕昂到提奥多西亚之间贸易的商船失事后,原告最关心的是货物和钱的问题:“我们扭住他们,要求他们说明在本都(海难中)是否挽救起一些金钱。这人(拉克雷图斯)说救下了100居齐库斯斯塔狄尔,但其兄弟已在本都将这笔金钱借给了一位法塞里斯船长,此人是他的同乡和朋友,因此,我们根本无法索回这笔钱。这无异于完全没有救起一样。”(德摩斯提尼:35. 36)据此可以推断,如果这笔100斯塔狄尔的钱安全抵达雅典或并未借给他人,那么债权人将会在应偿还的本金和利息中扣除分摊部分,然后与拉克雷图斯平分剩余金钱。与此类似,德蒙与普洛托斯的贷款以谷物为抵押(德摩斯提尼:32. 20, 26),因此双方关注的并非船舶是否失事,而是货物是否受损,普洛托斯也从未以船舶出事为由要求免除债务。

5.κυριώτερον,契约条款的无条件性原则。第39节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不允许任何规定比契约具有更高权威,任何人不得援引与契约条款相抵触的其他法律、法令及规定。”“契约是由于双方意见一致而产生相互间法律关系的一种约定。”[79]古典时代的契约包括口头契约、书面契约、要物契约、诺成契约等形式。在涉及海事贷款的商务活动中,书面契约占据主要地位。因为较之口头契约,书面契约不但内容更详尽,而且具有不可更改性,成为法庭断案的主要依据。基于上述优点,法庭在判断案件是否可在海事法庭处理时,有无书面契约(συνγραπέ)成为其中3个必要条件之一。[80]然而,我们也不能过分夸大书面契约的普遍性影响。据科恩研究,海事贷款书面契约的复杂形式发端于公元前4世纪初,然而书面契约可能也仅存于海事贷款业务中。直到希腊化时代后期,书面契约才开始运用于其他商务活动中。[81]与其他商务活动相比较,书面契约使得涉及海事贷款的司法审判具有“准入的邦际性”、“过程的快捷性”、“审理的精确性”、“实施的强制性”等特征。上述特征确立了海事贷款契约的“无条件性原则”。契约条款的无条件性原则还见于其他类似的海事贷款契约中(德摩斯提尼:56. 26)。契约的无条件性原则可能意味着雅典法律并未对海事贷款做具体规定。

6. μάρτυρες证人。古希腊的司法体系中,证人及证词的运用方式与作用有别于现代。其一,现代司法体系中,是法官而非辩护律师传唤送证人,并由法官或律师从证人处取证;古希腊司法体系中,陈述人(无论原告或被告)在觉得必要时即可要求证人出庭,不必取得法庭的同意。其二,现代司法体系中,向证人取证的目的在于获取案情真象,因此现代司法非常重视证人提供的证据;古希腊司法体系中,官司的胜负并非取决于证人提供的证据,而取决于法庭演说辞所达到的效果,所以证人及证词的作用并不是提供案情真象,而是为诉讼人提供支持和旁证,证明他所言不虚,因而法庭更在意的是证人的身份。[82]

7. 法庭中为此契约作证的共有8人。除契约正文中列出的3人外,证词中(§14、§20)另有5人,他们分别是:阿那吉拉斯(Άναγυράσιος)人阿奇达玛斯之子阿奇诺米德斯;特权外邦人泰奥多图斯;琉科尼昂(Λευκονοεύς)人伊庇卡瑞斯之子卡里鲁斯;领航员伊拉色科勒斯;押运员哈利卡那苏斯人雅典尼普斯之子希庇阿斯。除这8人在法庭作证外,另有5人出示了书面证明,他们分别是:阿卡奈人摩涅索尼达斯之子阿奇阿德斯;赫斯提亚(Ίστιαιόθευ)人腓力之子索斯特拉图斯;赫斯提亚人优玻伊乌斯之子优玛里楚斯;伊佩泰(Ξυπεταιών)人克提希阿斯之子腓尔提阿德斯;科莱达伊(Χολλείδης)人德摩克拉提达斯之子狄奥尼索斯。其中阿那吉拉斯、琉科尼昂、比雷埃夫斯、庇图斯、阿卡奈、伊佩泰、科莱达伊皆为阿提卡的村社;赫斯提亚与债权人之一的瑙西克拉特斯来自的城邦卡利斯图都位于优卑亚岛上。所有这13人中有几位还曾在其他地方出现:阿那吉鲁斯人阿奇达玛斯的女儿名为德摩克拉特亚(Democrateia)曾出现于铭文之中 (IG II2 7277. 1011);克提希阿斯之子腓尔提阿德斯曾于公元前322年承担了装备三列桨战舰的义务捐献;[83]提奥多图斯曾作克里斯普斯与福尔米奥争端的调解人(德摩斯提尼:34. 18;比雷埃夫斯人福尔米奥曾两次出现于三列桨舰长名单中,时间分别是公元前345年和公元前341年,公元前325年去世。[84]学者们一般认为此人与雅典著名钱商福尔米奥为同一人。[85]另外,公元前5世纪的一份铭文(IG I3 696)中曾出现过名为伊庇卡瑞斯与卡里鲁斯兄弟(Epichares and Charinus),文中卡里鲁斯或许是其同族后辈。证人之一索斯特拉图斯的兄弟也出现于铭文中(IG II2 1666. A5)。上述考证尽管不乏商榷之处,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都是出入于比雷埃夫斯港区的常客;铭文中出现这些人物进一步增加了契约的真实性。

通过以上释读,大致可得出以下的结论:

第一,德摩斯提尼个人演说辞中保存下来的这一则海事贷款契约对借贷双方、借贷金额、借贷功用、利率及担保、偿还时间、减让条件、免除偿还及证人皆有明确规定。总体看来,契约条款明析,内容充实,结构完整,是一份比较成熟的借贷契约。由此不难推断,公元前4世纪中叶,雅典海事贷款已进入相对成熟的发展阶段。

第二,契约条款体现着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第三,该契约不但是研究古希腊海事贷款最直接、最具说服力的史料,而且也是了解古希腊金融信贷、海事活动及海上贸易、合资经营、商业法规、司法体系乃至邦际关系不可或缺的材料之一,在古代经济史研究中占有一定地位,应引起研究者足够的重视。

中国著名经济史家吴承明先生认为,经济史应当成为经济学之源,研究历史上的经济问题主要是看实践。[86]尽管吴先生主要是针对中国当代经济研究的现状而言,但笔者认为,他的观点也同样适用于世界古代经济史研究。希腊经济史学者瑞格也曾坦言:“古代希腊史需要更多的定量研究,尽管这一方法存在局限性,但在古希腊经济史研究中类似工作仍值得去尝试。”[87]希望上述解读能在海事贷款这一特定领域的定量实证研究方向上朝吴先生提出的目标迈进一小步。

 

(作者简介:陈思伟(1973—),男,重庆涪陵人,历史学博士,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信阳师范学院讲师。)

 

 

 

 

 

 

 

 

 

 

 



[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海事贷款与古希腊社会经济研究”(项目编号:2015M580624)中期研究成果。

[2] 德·圣·克洛瓦专论中用近2/3的篇幅逐一分析德摩斯提尼每篇有关海事贷款的法庭诉讼词中所涉及的海事贷款发生过程及纠纷产生原因;米勒的论文主要探讨海事贷款性质。分别参见德·圣·克洛瓦:《古希腊罗马海事贷款》(de Ste Croix, “Ancient Greek and Roman Maritime Loans” in Edey H. and Yamey B. eds., Debit, Credits, Finance and Profit: Essays in Honor of W. T. Baxter),达克沃什出版社,1974年版,第3652页;保罗·米勒:《公元前四世纪雅典海事贷款与信贷结构》(P. Millett, “Maritime Loans and the Structure of Credit in 4th Cent. Athens”, in Garnsey P., et al eds., Trade in the Ancient Economy),霍加斯出版社,1983年版,第 4159页。

[3] 即德摩斯提尼:《反泽诺泰米斯》(Dem. 32, Plea of Demo against Zenothemis;)、《为克里斯普斯辩护》(Dem. 34, The Plea of Chrisippus and His Partner against Phormio in the Matter of a Loan)、《》(Dem. 35, Androcles against Lacritus in Reply to the Latter’s Special Plea)、《反狄奥尼索多鲁斯》(Dem. 56, Dareius against Dionysodorus in the Matter of a Loan),牛津大学出版社,20082009年版。本文再次引用古典时代的演说辞,只标明作者、篇目及节次。

[4] 保存于德摩斯提尼的个人诉讼词《反拉克瑞图斯》(德摩斯提尼:《反拉克雷图斯》,10—13)中。笔者主要根据狄尔兹编辑的《德摩斯提尼演说辞》希腊语版(狄尔兹编辑:《德摩斯提尼演说辞》,第三卷,牛津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45—147页)及德·圣·克洛瓦对本契约的阐释(德·圣·克洛瓦:《古希腊罗马海事贷款》,第4546)译成中文。

[5] 科恩在《雅典经济与社会》一书中对该契约引用、评述超过20次,契约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参见科恩:《雅典的经济与社会》(E. E. Cohen, Athenian Economy and Society: a Banking Perspective),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6] 其中最著名的当数德·圣·克洛瓦先生的阐释,参阅德·圣·克洛瓦:《古希腊罗马海事贷款》,第4546而。此外主要还有科恩:《雅典的经济与社会》,第5455页;A.博克:《雅典国家经济》(第一卷)(A. Boeckh, The Public Economy of the Athenians),利特尔·布朗公司,1875年版,第184192页;帕里、桑德:《德摩斯提尼私人演说辞选》(第一卷)(F. A. Paley and J. E. Sandys, Select Private Orations of Demosthenes, Part I),剑桥大学出版社,1898年版,第5297页;卡松:《古代的航海者》(L.Casson, The Ancient Mariners: Seafarers and Sea Fighters of the Mediterranean in the Ancient Times),麦克米兰出版社,1967年版,第106107页。

[7] 参见默里 译:《德摩斯提尼》,第四卷(A. T. Murray (Trans.), Demosthenes, vol. IV),洛布古典丛书,哈佛大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276277页。

[8] 保罗·米勒:《公元前四世纪雅典海事贷款与信贷结构》,第41页注释12

[9] 德·圣·克洛瓦:《古希腊罗马海事贷款》,第45页。

[10] 确定是否属于海事诉讼案的三个条件参见德摩斯提尼:《演说辞》,32. 235. 4

[11] 伊萨格尔、汉森:《公元前4世纪雅典社会面面观》(S. Isager and M. Hasen, Aspects of Athenian Society in the Fourth Century B.C),奥登塞大学出版社,1975年版,第8487页。

[12] 转引自加恩西《希腊罗马世界的饥与粮食供应》P. Garnsey, Famine and Food Supply in the Graec-Roman World: Responses to Risk and Survivals),剑桥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139

[13] 奥斯丁《社会与经济》载于《剑桥古代史》第六卷M. M. Austin, “Society and Economy”, in D. M. Lewis et al eds., The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 vol. 6),剑桥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561页。

[14] 科恩《古代雅典的海事法庭》E. E. Cohen, Ancient Athenian Maritime Courts),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73186页。

[15] 罗兹、奥斯邦《希腊历史铭文集》R. J. Rhodes and R. Osborne, Greek Historical Inscriptions 404-323 BC),剑桥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46249356357360361页。

[16] 至黑海地区的贷款利率一般为30%左右,但有时高达40%66.7%,文献中记载的利率甚至高达100%。陈思伟:《试析古希腊海事贷款高利率成因》,《古代文明》,2008年第4期。

[17] 腓力该时段的活动主要依据沃辛顿:《凭助长矛的威力:腓力二世、亚历山大大帝与马其顿帝国的兴衰》(Ian Worthington, By the Spear: Philip II, Alexander the Great, and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Macedonian Empire),牛津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4166页。

[18] 默里 译:《德摩斯提尼》,第四卷,第276页;另外参见阿什邦内尔:《罗德海商法》(W. Ashburner, The Rhodian Sea-Law),克拉莱登出版社,1909年版,第212页。

[19] 帕里、桑德:《德摩斯提尼私人演说辞选》(第一卷),第60页。

[20] 帕里、桑德:《德摩斯提尼私人演说辞选》(第一卷),第77页。

[21]μ τν Δία τν νακτα κα τος θεος παντας.古典时代,希腊人对于宙斯的崇拜主要是从自然崇拜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人们将其视为天空、太阳、月亮、群星、奥林玻斯山、狼、公牛,将其与王联系起来是希腊化时代的事。关于宙斯崇拜最精深的研究仍应主要参考库克:《宙斯:古代宗教研究》(A.B.Cook, Zeus: A Study of Ancient Religion),剑桥大学出版社,1914年。

[22] A.博克:《雅典国家经济》(第一卷),第183186页。

[23] 哈里森:《雅典的法律》(第二卷)(A. R. W. Harrison, The Law of Athens, vol. II. Procedure),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1页。

[24] 科恩:《雅典的经济与社会》,第42页注释4 麦克道威尔:《演说家德摩斯提尼》(D.M.MacDowell, Demosthenes the Orator),牛津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62页。

[25] 上述三人,见德摩斯提尼:35. 14, 20;铭文分别参见基希纳:《希腊铭文集成》(J. Kirchner, Inscriptiones Graecae),勃兰登堡社会科学院,19131940年版,II2 7277. 10-11II2 1623. 246-247II2 1666. A5.

[26] 阿什邦内尔:《罗德海商法》,第212页。

[27] 译文初稿蒙徐松岩教授修改润色,在此表示感谢。

[28] 希腊文本源自狄尔兹:《德摩斯提尼演说辞》,第三卷,第145146页。

[29] 关于博斯福鲁斯王国的情况,参见辛迪:《博斯普鲁士王国》(J. Hind, “The Bosporan Kingdom”),载于《剑桥古代史》,第六卷,第476511页;莫雷诺:《喂养民主制》(A. Moreno, Feeding the Democracy: The Athenian Grain Supply in the Fifth and Fourth Century B.C.),牛津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5208页。

[30] 德·圣·克洛瓦:《古希腊罗马的海事贷款》,第5052页。

[31] 科恩:《雅典的经济与社会》,第161166页。

[32] 但是,米勒认为贷款金额的最大值为4800德拉克玛,最小值为1000德拉克玛。参见保罗·米勒:《公元前四世纪雅典的海事贷款与信贷结构》,第36页。

[33] 引自保罗·米勒:《公元前四世纪雅典的海事贷款与信贷结构》,第50页。

[34] 关于古典时代钱庄在海上贸易融资中的作用,可参阅陈思伟:《古典时代雅典私人钱庄与海上贸易融资》,《世界历史》,2015年第4期。

[35] 哈里斯:《雅典法律中商务伙伴的权责》(E. M. Harris, “The Liability of Business Partners in Athenian Law: the Dispute between Lycon and Megacleides (Dem. 52. 20-1)”),《古典季刊》,新序列第39卷,1989年第2期,第339343页。

[36] 类似情况可与德摩斯提尼:56. 6; 32. 19; 34. 23等比较。

[37] 海事贷款高利率成因可参阅陈思伟:《试析古希腊海事贷款高利率成因》

[38] 除契约22.5%30%的利率外其他分别见12.5%(德摩斯提尼:50. 17);33.3% (伊萨攸斯:残篇17)100% (吕西亚斯32. 25)。

[39] 德·圣·克洛瓦认为是在919日,帕里和桑德认为是在913日。分别参见德·圣·克洛瓦:《古希腊罗马海事贷款》,第45页;帕里、桑德:《德摩斯提尼私人演说辞选》(第一卷),第79页。

[40] 洛卜古典丛书的作者认为是在10月底。对于此时恶劣天气的描述见德摩斯提尼:50. 2023赫西俄德希英对照译本认为是在10末或11月初。参见赫西俄德:《田功农时》(Hesoid. The Homeric Hymns and Homerica, trans. Hugh Evelyn-White),洛布古典丛书,哈佛大学出版社,1932年版,第31页注释1;第49页注释4

[41] 关于古典时代希耶隆的位置及对航海的重要地位,可参阅莫雷诺:《希耶隆:黑海入口处的圣所》(A. Moreno, “Hieron: the Ancient Sanctuary at the Mouth of the Black Sea”),载于《西方杂志》(Hesperia),第77卷,2008年第4期,第655709页。

[42] metretes是古典时代阿提卡的液量单位。1 斗(metretes= 12升(choes= 36 盅(choinix= 144 杯(kotylai= 576 勺(oxybapha= 39.390 liters。每斗酒或油可以装满一坛(amphora)。参见朗:《雅典陶器上的数字符号》,第23

[43] 帕帕多普罗斯、帕斯帕拉斯:《门德酒作为卡尔基狄克酒的代称》J. K. Papadopoulos and S. A. Paspalas, “Medainan as Chalkidian Wine”),载于《西方杂志》,第68卷,1999年第2期,第174页;在古希腊,人们一般认为产自塔索斯、开俄斯、门德、列斯堡的葡萄酒质量最为上乘。参见戴维森:《交际花和鱼饼》(J. Davidson, Courtesans and Fishcake: the Consuming Passions of Classical Athens),芝加哥大学出版,1997年版第42页。

[44] 帕帕多普罗斯、帕斯帕拉斯:《门德酒作为卡尔基狄克酒的代称》,第177页。

[45] 每一坛的容量大约为12斗。Ocd, p.943.朗认为每坛价值15德拉克玛另4奥玻尔(4奥玻尔为酒坛的价值)。朗:《希腊陶瓶上的数字符号》,(M. Lang, “Numerical Notation on Greek Vases”),《西方杂志》,1956年,第15页注释64

[46] 博克:《雅典国家经济》第一卷,第136-137

[47] 博克:《雅典国家经济》第一卷,第136-137

[48] 卡松:《古代世界的船舶与航海技术》(L. Casson, Ships and Seamanship in the Ancient Worldp. 184.

[49] 帕帕多普罗斯、帕斯帕拉斯:《门德酒作为卡尔基狄克酒的代称》,第176 页注释69

[50] 默里 译:《德摩斯提尼演说辞》,第五卷第45 页,注释b

[51] 戴维森认为,与罗马人不同,希腊人对不同收获期生产的葡萄酒并不太在意,但他们似乎特别在意葡萄酒的年份。戴维森:《交际花和鱼饼》,第14页。

[52] 帕帕多普罗斯提出了类似的看法,参见帕帕多普罗斯、帕斯帕拉斯:《门德酒作为卡尔基狄克酒的代称》,第177页。在雅典劣质酒有专门的名称trikotylos,根据赫塞奇乌斯(Hesychius),只需1奥玻尔,就可买到大约坛酒。戴维森:《交际花和鱼饼》,第4142页。

[53] 霍恩布鲁斯、斯鲍福斯:《牛津古典辞书》,第256 924页;德·圣·克洛瓦:《古希腊罗马海事贷款》; 41页;卡尔霍恩:《古代雅典海事贷款的风险》(G. M. Calhoun“Risk of Sea Loans in Ancient Athens”),《经济史商业史杂志》,第2卷,1930年,第561页。

[54] 芬:《债碑:古代雅典的抵押、实物担保和土地租赁研究》(J. Fine, Horoi: Studies in Mortgage, Real Security and Land Tenure in Ancient Athens),美国驻雅典古典研究院,1951年版,第5253页。

[55] 现代金融借贷中,一般情况下,抵押品资产的价值必须等于或大于贷款金额。参阅马洪、孙尚清:《金融知识百科全书》,1534页。

[56] 马洪、孙尚清:《金融知识百科全书》,第1543页。

[57] 《反齐诺提米斯》中齐诺提米斯与海格斯特拉图斯人为制造海损,企图故意销毁抵押品。种种事例表明了雅典海事贷款抵押条款的不成熟。

[58] 阿什邦内尔:《罗德海商法》,第218页。

[59] 佛胡:《12世纪热那亚的海事贷款》(C. B. Hoover, “The Sea Loan in Genoa in the 12th Century”),《经济学季刊》,第40卷,1926年第3期,第508509527页。

[60] 德·鲁沃尔:《海上保险的早期事例》(F. de Roover, “Early Examples of Mariner Insurance”),《经济史杂志》,第5卷,1945年,第172200页。

[61] 德·圣·克洛瓦:《古希腊罗马的海事贷款》,第45页;帕帕多普罗斯、帕斯帕拉斯:《门德酒作为卡尔基狄克酒的代称》,第176页。

[62] 关于古希腊船舶载重量参阅以下著作古风时代情况斯诺德格拉斯《希腊古风时代的重载货运》A. M. Snodgrass, “Heavy Freight in Archaic Greece”),载于加恩西等编辑:《古代经济中的商业》,第1617页;古典时代参见:A.阿德金斯、R.阿德多斯:《古希腊生活手册》(L. Adkins, R. Adkins, Handbook to Life in Ancient Greece),麦克米兰出版社,1997版,第199页;卡松:《古代的海员》,第114页。水下考古参见巴拉尔德、斯塔格尔:《以色列阿斯克隆深水区的铁器时代沉船》(R. D. Ballard and L. E. Stager, “Iron Age Shipwrecks in Deep Water off Ashkelon, Israel”),《美国考古杂志》,第106卷,2002年第2期,第151168页。

[63]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二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34页。

[64] 引自戴维森:《交际花和鱼饼》,第4445页。

[65] 海损共担惯例发展历程的相关讨论,参照德·圣·克洛瓦:《古希腊罗马的海事贷款》,第5960

[66] 分别参见德摩斯提尼:34. 233356. 202738. 4445;博克:《雅典国家经济》第一卷,第178页。

[67] 即根据法庭判决结果原告本应从被告那里获得财产作为赔偿但如被告拒绝其要求获胜方可再诉诸司法要求法庭强制执行判决结果。关于δίκη έχούλης,参见S. Isager & M. Hansen, Aspects of Athenian Society in the Fourth Century B.C., pp. 144-147.

[68] M. I. Finley, Studies in Land and Credit in Ancient Athens 500-200 B.C, pp. 113-117; A. Harrison, The Law of Athens Vol. I, pp. 283-293; E. Harris, “When Is a Sale Not a Sale”, p. 365.

[69] 拉什邦:《穆兹里斯纸草》(D. Rathbone, “The Muziris papyrus: Financing Roman Trade with India”),《亚历山大里亚考古研究会通报》(Bulletin de la Societe l’Archeologic di Alexandrie),第46卷,2000年,第40页。

[70] 赫西俄德:《田功农时》,第610-611行。

[71] 在没有报复权的港口,雅典船只才会安全。参见博克:《雅典国家经济》第一卷,第185页;麦克道威尔 :《演说家德摩斯提尼》,第259页注释17

[72] 雅典将军埃哥克勒斯(Ergocles)曾勒索商人达到30塔兰特(吕西亚斯:29. 2);另一位将军狄奥提摩斯(Diotimos)勒索向商人和船主勒索了40塔兰特(吕西亚斯:19. 50)。

[73] 可参见陈思伟:《试析古希腊海事贷款高利率成因》。

[74] 齐默恩:《希腊共和国》(A. Zimmern, The Greek Commonwealth),克拉莱登出版社,1931年,第321322

[75] 米格奥蒂:《希腊城市的经济》(L.Migeotte,The Economy of the Greek Cities),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57166页。

[76] 霍恩布鲁尔、斯鲍福斯:《牛津古典辞书》(S. Hornblower & A. Spawforth, Oxford Classical Dictionary),牛津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73页。

[77] 对于契约此款,本译文与德·圣·克洛瓦的理解稍有差异。参见德·圣·克洛瓦:《古希腊罗马的海事贷款》,第4546页。同时可与帕里的解释进行比较,帕里、桑德:《德摩斯提尼私人演说辞选》第一卷,第65页。

[78] 麦克道威尔:《演说家德摩斯提尼》,第259,注释19

[79]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59页。

[80] 其他2条件还包括原告或被告方至少一方为商人或船主;贷款所从事的海事活动目的港或启航港为雅典。德摩斯提尼:32. 234. 4.

[81] 科恩:《雅典的经济与社会》,第297页。

[82] 托德:《雅典法庭中证据的用途》(S. Todd, “The Purpose of Evidence in Athenian Courts”),载于卡特里奇、米勒 编辑:《诺姆斯:雅典的法律、政治、社会论文集》,剑桥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339页。

[83] 莫塞:《德摩斯提尼私人演说辞中的商业世界》(C. Mossé, “The World of the Emporium in the Private Speeches of Demosthenes),载于加恩西等编辑:《古代经济中的商业》,第57页。

[84] 帕里、桑德:《德摩斯提尼私人演说辞选》第一卷,第74页。

[85] 科恩:《雅典的经济与社会》,第179-182;麦克道威尔 译:《德摩斯提尼演说辞:第2738篇》,德克萨斯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48页。

[86] 刘维维:《经济史应当成为经济学之源——访中国经济史学专家吴承明》,《中国社会科学报》,第138期,20101111日,第006页。

[87] 瑞格:《独立时期提洛岛经济的地区性及变迁》(G. Reger, Regionalism and Change in the Economy of Independent Delos),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2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