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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道德的变迁与罗马帝国的兴亡 (杨俊明)
(发布日期: 2017-06-11 13:42  阅读:次)    
 

《古典学评论》第2辑

社会道德的变迁与罗马帝国的兴亡

杨俊明

摘要:社会道德植根于一定的社会土壤,社会道德的演变与特定的历史环境密切相关。罗马原本是台伯河畔的一个小城邦,最终却成为一个横跨欧亚非三大洲、人口达数千万的大帝国。其直接原因就在于立国之初的罗马公民保持了传统的美德。公民崇尚冷静、勤劳、纪律和公民义务,将自己的道德规范、感情和习惯置于国家最高权力之下。公民的价值取向与国家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然而,随着征服战争的胜利,巨额财富和东方发达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传入罗马,逐渐瓦解了罗马民族引以为荣的传统美德,导致公民的政治观、价值观、家庭观、生活观发生急剧的变化,从而加速了罗马帝国衰亡的进程。

关键词:罗马帝国 民族精神 道德沦丧

罗马原本是意大利台伯河畔的一个小城邦,地不过百里,人不过数万。从公元前三世纪起开始向海外扩张,短短的一百多年里就成为一个横跨欧亚非三大洲、面积达数百万平方公里、人口达数千万的大帝国。究其原因就在于立国之初的罗马人保持了传统的公民美德。公民的价值取向与国家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铸就了罗马帝国的伟大功业。

民族精神与罗马帝国的崛起

罗马民族很早就认识到了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开始有意识地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共和国的政治制度、教育制度、法律制度不仅稳固了罗马公民的社会道德,而且为之提供了保证和约束,从而有效地维护了公民社会道德的纯朴,铸就了勤俭、爱国、虔敬、诚信、守法和求真的民族精神。

一、勤劳节俭的风尚

罗马民族视国人的贫穷、节俭为美德,为官为民者都恪守这一美德。在罗马人的心中,“道德远比知识重要,道德既是知识的目的,又是获取正确知识的必要条件。”[1]当时的罗马,“到处都表现出最大的和谐,人们几乎不知道贪欲为何物。”[2]由于罗马民族的农业特性,劳动光荣的观念深入人心。国家各级公务人员无论是元老贵族还是普通公民都从事农业劳动。公元前458年,埃魁人和沃尔斯奇人的进攻给罗马的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城内一片恐慌,元老院任命辛辛纳图斯为独裁官。派去请他上任的使者找到他时,他正在台伯河右岸的地里耕作,光着身子,浑身尘土,亲自扶着犁把。在接受元老院的委任后,他拭去灰尘和汗水,换好衣服,走马上任,前去解救被围困在阿尔基杜斯山的罗马军队。他成功解围,救出执政官弥努基乌斯,并在第16天就交卸了授权六个月的独裁权,解甲归田。[3]在赢得征服敌人、拯救罗马的巨大荣耀之后,他像一位普通的公民,重操旧业,扶犁耕作。辛辛纳图斯听从召唤、勤俭和纯朴的形象成为罗马人心目中的典范,受到了罗马不同时代民众的交口称赞,恩格斯更是称其为“真正的公民美德和异常质朴而高尚忘我精神的榜样。”[4]为了纪念这位英雄,美国俄亥俄州的人们以他的名字命名了一个城市(辛辛纳提市)。[5]

农业民族的特性铸就了罗马民族独有的崇尚清贫和节俭的社会风尚。罗马人对奢侈浪费深恶痛绝,贪图奢侈的人不仅遭到人们的唾弃,而且受到法律的严惩。曾任执政官的鲁菲努斯只因拥有一个超过10磅重的银盘,触犯法律而被逐出元老院。[6]在对待金钱诱惑时罗马人能廉洁自重,为官者更是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当时的官员“清廉寡欲,不贪财,不揽权,诚实节俭,公正质朴”,“不得收受或馈赠礼品。”[7]李维详细记载了曾四次担任执政官的普布利科拉的清廉,普鲁塔克更是称赞他使自己的一生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境界。“他荣誉巨大,但家庭财产却如此微薄,甚至都不够葬礼费用,结果由国库提供”。[8]

这种崇尚劳动光荣、清贫节俭的道德风尚不仅保持了罗马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维持了社会成员之间的平等关系,巩固了国家的基础,而且增强了罗马民族的凝聚力和团结向上的精神。正是凭借这种由质朴的罗马古风哺育出来的巨大力量,罗马民族顽强地生存并逐渐强大,最终发展成为一支称霸地中海世界的主宰力量。

二、爱国奉献的精神

共和初期,为了生存与发展,逆境之中的罗马人在精神和意志上经受了严峻的考验,逐渐形成了一种勇敢坚韧、不屈不挠的民族性格和力挽狂澜的组织才能,形成了团结进取和随时准备为国捐躯的爱国奉献精神,培育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理念的优秀品质。罗马人“把给公众作好事,有益于自己的祖国,看得远远胜过个人的不幸:儿子死在战斗中,父亲得到光荣,他为此而欢欣喜悦,胜过丧子之痛”。[9]在公民的心目中,国家利益至上,个人德行、家庭利益都必须与国家利益保持一致。罗马民族非常强调个人对国家的忠诚,强调公民对国家的义务,于是“国亡我亡”、“国存我存”、“国兴我兴”的群体意识在罗马公民心中逐渐形成。“忠于罗马是至高无上的。为了国家的利益,公民不仅应该随时准备献出自己的生命,而且在必要时要牺牲家人和朋友的生命。”[10]真正的美德存在于一切与国家利益相符的活动中,并由此实现公民的个人价值。

罗马人对祖国的热爱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们自觉地将个人活动纳入国家事务之中,将个人利益和国家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有效地维护和实现了公民内部的团结与合作,推进了国家的扩张进程。在长期的征服战争中,罗马人经常失败,但逆境之中的罗马人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从不服输,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经常反败为胜。这种不屈不挠的顽强斗志,使罗马人能够勇敢面对各种威胁,对敌人发起更为猛烈的反击,其关键就在于爱国奉献精神激发了公民的高昂斗志。可以这样说:“在勇敢、忍耐和艰苦奋斗方面,他们超过了所有其他的民族。在他们牢稳地巩固他们的势力之前,他们绝对不因为胜利而骄傲……也绝对不因为不幸而沮丧。”[11]强烈的爱国情感使罗马民族在险恶的环境中能团结一心,为保卫祖国而努力战斗。正如孟德斯鸠所说的那样:“罗马人所以能够号令一切民族,不仅仅是由于他们的战术,同时也是由于他们的审慎、他们的贤明、他们的坚持、他们对荣誉和祖国的热爱。”[12]

罗马公民热爱祖国,勇敢善战是罗马民族崛起的精神动力,而战争中罗马公民所表现出的前赴后继、勇于牺牲的爱国奉献精神则为罗马国家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精神上的保障。

三、虔敬的宗教信仰

罗马宗教的主旨就是加强公民对罗马的忠诚。[13]在宗教信仰的虔诚性上罗马人比希腊人有过之而无不及。罗马人宣称帝国的伟大是诸神对罗马人虔诚的奖赏,“共和国之所以能够像今天这样伟大,完全是因为我们竭尽全力取悦于不朽的神祇的原因。”[14]罗马宗教中这种使宗教情感和公民义务感互相融合的精神植根并服务于以公民为主体的古代社会,当这种宗教渗透了人本主义思想时,它就进一步肯定了家庭宗教在培育公民道德素质方面的重大意义。

罗马宗教以原始宗教为核心,随着对外战争的胜利,罗马民族逐渐吸收其它民族宗教的因素,形成了虔敬的宗教态度。虔敬能确保神的持续保护,持续繁荣与幸福,它“是与道德有关的一种责任,以及与家庭、朋友、祖先、制度、公民和神之间良好关系的维护”。[15]在罗马,宗教情感与公民义务感互相融合,由于家庭宗教活动经常、直接而且责无旁贷,罗马人习惯于以认真执著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宗教信念,就像他们遵纪守法、强调纪律性那样。罗马宗教中这种使宗教情感与公民义务感互相融合的精神,和罗马接受的希腊宗教的人本主义思想互为促进,不仅因为它们都植根并服务于以公民为主体的城邦社会,当罗马宗教渗透了人本主义思想时,它就进一步肯定了家庭宗教在培育公民道德素质方面的重大意义。[16]罗马人发自内心地尊重神祇,虔诚地进行各种宗教仪式。“罗马人是世界上对誓约最虔诚的民族,誓约永远是维护他们的军纪的动力。”[17]在神祇面前罗马人言必行,行必果。罗马“每一个重要决策都包含着宗教的因素,每一次改革和争论都与影响公共宗教活动或其它公开祭祀活动等宗教问题相关。”[18]罗马宗教“把国家熔化于与神那么密切结合的状态中,使对神的虔敬与爱国主义打成一片,养成了狂热的爱国心。”[19]

罗马传统的宗教信仰“提供了一个有助于爱国主义精神的源泉”,[20]它不仅激发和强化了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国精神,而且提高了罗马民族的凝聚力。对英雄和神祇的崇拜和虔诚信仰为罗马人提供了无穷的榜样和精神动力。

四、诚信的品德

古朴的风尚铸就了罗马人诚实正直的品德。罗马人弃恶扬善、诚实守约,形成了自己崇尚正直、诚信,忠诚誓言的传统美德。无论是处理人际关系还是国家关系,他们都谨守这一道德原则。现实生活中,即使是经商,卖者也会将自己商品的缺点告诉买者,因为这是诚信所必须的。例如,罗马市政官就规定,以要式买卖方式购买奴隶时,每个奴隶的标牌必须写清他患有什么疾病,身上有何缺陷,谁是逃犯,谁是流浪汉,谁是尚未免除刑罚的人。[21]对罗马人来说,诚信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品质。罗马人深信“世界上没有什么比说假话更丑恶、更可耻的了”。[22]西塞罗强调罗马人“会不惜任何损失以坚持正义和诚信,不管损失有多大,也不会背弃正义和诚信,甚至面对死亡也在所不惜。”[23]即使在与敌国交战中罗马人也坚持光明正大,诚实正直的原则,鄙视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阴谋和不正当手段。皮洛斯战争期间,一个叛徒表示愿潜回军营毒死皮洛斯,元老院将他交给皮洛斯。“以此表明不赞成以奸诈的手段谋杀敌人”。[24]罗马人的正直比用武力征服更值得称道,因为这种胜利和征服使敌人输得心服口服,有利于以后罗马的统治。以至于罗马人的对手都称赞要“罗马人偏离诚信比太阳偏离自己的轨迹都难”。[25]

罗马人不仅遵守彼此之间的承诺,即使是因为环境所迫而对敌人许下的任何承诺,罗马人也会认真履行。第一次布匿战争中被俘的执政官雷古卢斯在宣誓决不去而不返之后,被迦太基派回罗马商谈媾和一事。雷古卢斯回去后立即向元老院提出,为了彻底打败迦太基,既不要与他们交换俘虏,也不要和他们讲和。当人们劝他不要返回迦太基时,明知回去必死无疑的雷古卢斯表示:“宁愿回去后被敌人折磨至死,也不能违背自己的誓言,尽管这是对敌人的承诺。”[26]最终,迦太基人把他关在一个木板上钉满了长钉的木笼里面折磨至死。雷古卢斯此举得到世人的高度称赞,认为他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道德责任。[27]奥古斯丁更是强调:在“所有著名的杰出公民中,罗马人找不出比他更值得宣扬的人来。富裕不能使他腐败,……敌人也不能使他屈服。”[28]罗马人正直、诚信到如此地步,以至于他们自己都为自己这种重信守约的民族特性感到自豪,李维说:“我们的祖先决不用埋伏的方法打击敌人,决不在夜里向敌人发动袭击,也决不用假装逃跑然后突然转身的方法向那些还未作好准备的敌人发动进攻,更不以狡猾而以真正的勇敢为自豪。他们的习惯是在战前向敌人宣战,有时甚至让敌人知道他们发动战争的时间和地点。”[29]

诚信是罗马公民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它不仅有利于罗马社会的和谐发展,而且也成为罗马迅速崛起的重要因素。

五、遵纪守法的模范

战争磨练了罗马人的坚强意志,培养了罗马人对国家的使命感。他们勇敢顽强,严守军纪,除了具有农民的勤劳质朴外,罗马公民还具有一个优秀士兵所必备的吃苦耐劳和忠勇卫国的优秀品质。当兵打仗不仅被看作是一种权利,更被视为一种社会荣誉而为世人所景仰。一个理想的罗马公民应该具备的重要品质就是英勇不屈和吃苦耐劳。为了保持这种品质和理想,罗马人极为重视严明的纪律、忍耐力、忠于职守的责任感、坚强的性格和不屈不挠的斗志。因为“纪律是罗马人获胜的秘诀。”[30]罗马军队之所以难以战胜,靠的是他们坚决服从的纪律和严格的训练。[31]在服从命令、严守军纪方面罗马军人成为了国家遵纪守法的典型。如果说卓越的战斗力是取胜的基础,那么服从命令与遵守军纪则是取得胜利的保证。在军纪严明的军队里,凡是不服从命令擅自行动者,不论官职大小,一律处以死刑。拉丁战争期间,执政官曼利乌斯之子由于受到敌人的挑衅而违背了不得与敌交战的命令,尽管得胜归来,但其父仍集合全军,当众宣布因为违背执政官的命令与敌交战,将儿子处以死刑。[32]

罗马人很早就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他们强调对于公民的审判应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论身份高低贵贱、不管其为国家做出的贡献大小都应一视同仁。这充分表明了罗马人对法律的崇敬,并对罗马社会法治理念的形成与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罗马人遵纪守法,重视秩序的观念突出表现在他们看待法律与个人和政府的关系上。罗马人认为遵守法律与自由并不矛盾,遵守法律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因为法律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国家权力必须依靠法律来行使,受法律的制约和约束。“罗马人是世界上最懂得使法律为自己的意图服务的民族”。[33]在拥有较为完善法律的基础上,利用法律的杠杆,以法治国。罗马人认为法律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国家权力必须依靠法律来行使,受法律的制约和约束。任何官员,即使是国家高级官员的权力也绝对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管平民还是贵族,谁若触犯法律,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因为“如果不能对每一个人都一视同仁,那么法律就是一纸空文。”屡次在危难之际拯救罗马的卡米卢斯曾受到法庭控告,并处以巨额罚款。[34]这样一位战功卓著、身居高位的人也“难逃法网”,可见罗马人讲究法治,尊重法律之严格。

严明的军纪激发了罗马军人的斗志,造就了一支所向披靡、令敌人闻风丧胆的铁军,为征服战争的最后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在崇尚法治的罗马社会,法律维系着社会的正常运转,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了保障,成为支配国家机构运行、社会关系和日常生活的基本准则。正是得益于强调法制,尊重法律,罗马享受着长期的稳定和繁荣。

六、求真务实的楷模

现实的残酷、农民的本性和长期的征战培养了罗马人求真务实的品格。“虽然罗马人没有希腊人那样的天才,但却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将质朴务实的理论常识运用到实践中的各个方面。罗马人解决实际事务的智慧,远远超出了希腊人。”[35]从现实出发既是罗马人思维模式的价值取向,又是罗马人谋求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求真务实不仅成为罗马人崇奉的重要信条,也是他们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

在政治体制方面,罗马人的实用主义原则体现得最充分,表现了罗马人处理政务和人际关系的杰出才能。共和国时期的罗马形成了以执政官为核心的行政长官制度、以政界精英为基础的元老院制度和以全体公民为基础的公民大会制度。罗马公民廉洁奉公、道德自律、虔诚荣誉的社会风尚与这种相互制衡的政府权力体制不无关系。波里比乌斯认为罗马人之所以能够成功称霸地中海世界就在于他们拥有当时世界上最好的政治体制。这种由三方力量构成的政体结构具有制衡作用,平民制约执政官,执政官制约元老院,元老院制约平民。它们互相制约,互为补充,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有效保证了国家的正常运转和政治稳定。[36]在社会生活中,罗马人非常重视技术改造,并将其应用于社会实践中。建筑家维特鲁威提出了“坚固、适用、美观”的建筑设计理论,[37]将坚固和适用置于重要地位。罗马人很好地遵循这个原则,并将其运用在诸如建筑、道路、引水渠等公共工程的修建上。医疗事业与人们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适用性极强,罗马人对此倍加重视。以适用为特色的外科手术是罗马医学最发达的行业。教育方面罗马人的适用色彩更为浓厚。罗马民族需要培养的是具有严肃、虔诚和质朴品格的人,因此,“教导自己的孩子成为好公民,训练他们成为努力工作,服从、坚定和为了家庭、国家准备牺牲自己的人,是父亲的责任”。[38]

求真务实不仅成为罗马人崇奉的重要信条,也是他们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追求适用主义的罗马人在这种思想观念的指导下,不断将其融入到自己的生产和生活之中,从而对国家的政治、科学、文化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它不仅给国家的发展打上了深深的适用主义烙印,而且创造了一种为世人所称道的适用主义的罗马文明。

公民社会道德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兴盛和长治久安。共和前期,严格的道德规范将罗马公民塑造成勤劳的农民、勇敢的战士、将国家利益置于首位的官员,从而成就了罗马帝国的伟大功业。

道德沦丧与罗马帝国的衰亡

罗马帝国形成后,海外扩张的胜利使罗马迅速聚敛了大量土地、财富和劳动力,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和小农经济的破产瓦解了传统道德习俗赖以维系的社会经济基础。与此同时,来自东方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特别是以享乐为内容特征的希腊生活方式及其价值观念的传入,推波助澜地加剧了罗马传统道德理论的败落,[39]元老院内部的激烈党争更是使国家权力机构迅速堕落为追逐个人利益的场所,公民大会也丧失了其德行至上、公正不阿的品德。国家监督功能的削弱,瓦解了罗马民族引以为荣的传统美德,导致公民的政治观、价值观、家庭观、生活观发生急剧的变化,从而加速了罗马帝国衰亡的进程。

一、政治道德的解体

征服地中海世界以后,奢侈糜烂的腐朽生活不仅腐蚀了罗马民族的躯体,而且加速了公民政治道德的解体,导致罗马社会矛盾尖锐,社会道德日趋沦丧。当时,政治权利被滥用,公共责任感缺失,在享乐主义支配下,公民耽于享乐,不问政治。当奢侈之风侵蚀着罗马人的传统美德时,也扼杀了他们自由、团结的进取心和创造力。公民的政治理想和政治原则完全丧失。整个帝国呈现出一幅“厚颜无耻,腐化堕落,贪得无厌”的景象。

由于财富可以换来政治上的显赫地位,而政治权势则是获得巨额财富的有效手段。因此政坛上赤裸裸的权钱交易成为罗马政治腐败的突出表现。罗马官员为谋取官职而大肆敛财,然后利用金钱、食物的贿赂或许诺来争取民众的支持,博取他们的拥戴,最后攫取国家最高权力。营私舞弊贯穿罗马官场,官职成了一件待价而沽的商品。科路美拉批评当时的政治“不是心甘情愿的劳役,而是贿赂;因为官职是用钱买来的。”[40]买官卖官成为官场习惯,贵族、骑士和形形色色的政客进行着肮脏的权钱交易。贪婪和腐败是结伴而行的,共和末期,国家官吏不仅被视为纯粹的荣誉职位,很多人将它当成实现自己政治野心和谋取更多利益的捷径。这样一来,金钱就成了政治观的唯一保证,政府官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贪污腐败风行一时。曾任西西里行省总督的维勒斯在三年任期内积聚了巨额财富,并公开宣称要在这三年中享受到事业的成功。[41]此时的罗马官场已经“没有谦逊、没有廉洁、没有诚实,”[42]“贿赂和暴力成为了罗马选举中的常见现象”。[43]以至于西塞罗说:“不可能找到比今天更腐化的人们和时代”。[44]

元老院历来被视为共和政治的中坚力量和社会道德的楷模。但到共和末期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随着社会道德的沦丧,元老贵族违反惯例,开始利用职权参加到贸易、高利贷和工业中来,[45]并根据自己的利益原则和政治前途来选择政治态度。元老院内部的激烈党争使国家权力机构迅速堕落为追逐个人利益的场所。帝制时期,元老贵族彻底丧失了自己的政治原则,日益屈服于个人独裁。他们不再维护共和理想,争先恐后地充当独裁者的奴才。共和时期元老所拥有的奉献为公,争取自由民主的精神已丧失殆尽。他们现在所发挥的作用就是为皇帝歌功颂德,根本谈不上坚持真理与正义,更谈不上为国为民而去与皇帝对抗。元老贵族的堕落为尼禄之流的暴政创造了有利的政治条件,甚至充当了罪恶和阴谋的帮凶。这不仅导致社会风气的败坏,而且严重威胁着帝国的前途和命运。

腐败也像瘟疫一样迅速蔓延到军队,这突出表现在军人公民意识和民族意识的丧失上。由于城邦经济基础的变化,贪欲和私心逐渐代替了公民对国家的热爱和忠诚,腐蚀了罗马公民廉洁的品质。“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热爱自己的祖国。”[46]商品经济对军队的冲击使士兵不再崇尚古朴的传统,而是贪求更多的战利品和将军的赏赐,军纪受到严重影响,内部开始滋生腐化。掠夺财富、士兵哗变、临阵脱逃已经习以为常。“军队里逃跑者盛行,强迫军队作战是困难的,维持军队内部的纪律更难。”[47]人们“参军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抢劫、分配土地,对政治他们漠不关心。”[48]罗马军队失去了往日铁的纪律和勇敢精神。士兵开始疯狂追逐战利品。军人对国家和民族的忠诚已被对金钱的忠诚取代,由昔日维护共和国的积极力量蜕变成摧毁城邦制度的破坏力量,成为独裁者争权夺利的工具。军队完全根据给予金钱的多少来废立皇帝,从而导致帝国皇位更迭频繁,军队与皇帝的关系决定了帝国的政治走向。

二、 价值取向的变化

共和前期的罗马人忠于国家,服务社会,“公共生活所拥有的快乐是最高尚和最伟大的”。[49]在这种价值观中,罗马人安于清贫,尊重权力,不知贪欲为何物,不为名利所拖累。布匿战争以后,由于受财富增多,经济结构变化和外来思想涌入等因素的影响,人们茫然失措。理性、道德、良知让位于利益、金钱和地位。尽管西塞罗等传统道德的守护者们对用金钱腐化罗马,以奢侈败坏罗马道德的行为予以了猛烈的抨击,但仍未能阻止社会道德滑坡和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嬗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妇女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开始追求各种享乐生活。此时,罗马人的价值追求呈现出光怪陆离的景象,绝大多数罗马人抛弃了传统的社会美德,奉行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哲学,崇拜金钱,贪图安逸,沉溺美食与色相。罗马民族在人生价值的取向上与传统美德渐行渐远。

帝制时期,享受生活,放纵欲望更是成为了人们生活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罗马人在用战争一统江山时,学会了奢侈,而奢侈比战争更加无情,像一片阴云笼罩着罗马,像复仇女神一样到处报复。[50]帝国的一处墓志铭写道:“浴室、葡萄酒和性毁了我们的身体。但要是没有了它们,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51]北非提姆加德广场的题词甚至声称:“狩猎、洗浴、游戏、大笑——这就是生活。”[52]当时,“贪婪及奢侈破坏了宁静与健康,权势只能使人成为一个有能力的兽类。”[53]“及时行乐”成了罗马人生活的座右铭。在他们看来,美德、哲学、正义都是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只有尽情享受生活才是人生唯一的幸福。 “且尽生前乐”成为罗马最流行的格言。[54]

三、 家庭生活的崩溃

公元前二世纪以后,罗马的有夫权婚姻被无夫权婚姻代替,由于无夫权婚姻给妇女带来的经济独立与自由,导致妇女地位的提高。与此相伴随的则是罗马家庭父权的削弱,离婚的增加和旧的道德基础的普遍衰落。

当时,离婚成为一种时尚,一个女子先后委身于多个丈夫根本不会受到社会的歧视,有一个女子甚至在五个冬天里先后换了八个丈夫。人们“对离婚的追求,就好像这是婚姻的自然结果一样。”[55]此时,法律也在外形上彻底改变了罗马原有的风俗和传统的家庭、道德观,使过去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堕落行为”成为法庭公开审理的对象,登上了大雅之堂。许多人频繁地结婚又离婚,只是为了追求享乐,没有感到丝毫的羞耻与不安。曾经三次结婚的奥维德说:“我庆幸我生活在这个时代,它的生活方式是这样的符合我们的心愿。”[56]“据估计,在上层社会中,有1/6的人在结婚后的前十年就离了婚,另外还有1/6的人由于配偶死亡而导致婚姻关系结束。”[57]罗马家庭日渐分裂,完全失去了共和初期家庭团结稳定的局面。

罗马人甚至还将婚姻当作一种政治联盟或获得经济利益的工具和途径。凯撒为巩固三头同盟,将自己年仅14岁的女儿悔婚嫁给47岁的庞培。以至于有人指责他们用婚姻将国家变成了一个婚姻介绍所。更加令人难以想象的是罗马婚姻中还有为了延续香火而让妻的习俗。贺廷休斯在加图同意后迎娶了他已经怀有身孕的妻子,并公然声称“让妻”是女人的美德。[58]而加图则在贺廷休斯去世后又将妻子娶回,并将贺廷休斯的家产据为己有。家庭不贞行为极为普遍。著名讽刺诗人尤维纳尔说:“罗马几乎没有女人值得娶来为妻的,好太太是个珍禽,比白色乌鸦还难寻。”这就是当时罗马现实生活的写照,深刻地反映了罗马堕落的社会风尚。除正常婚恋外,养娼纳妾达到了公开化的程度,流连于妓院的人多如牛毛。公元19年,一个贵妇公然向市政官申请要去当妓女。

为了更自由地过醉生梦死的荒淫生活,许多罗马人干脆不结婚,不生育。在他们眼中,婚姻带来的烦恼和悲伤多于真正的快乐。“世界上最愚蠢的事莫过于为生儿育女而结婚,以便传宗接代,老有所养,或后继有人。”[59]即使生儿育女,由于大多数人缺乏做父母的责任,因此根本无法对子女言传身教,培养他们的良好品德,相反却给他们从小就树立了追求穷奢极欲的生活榜样。罗马公民家庭观念淡薄,家庭伦理道德败坏。通奸、姘居、不育给许多家庭生活蒙上了阴影,导致了很多家庭的破碎。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危害,影响了罗马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生活方式的堕落

掠夺而来的巨额财富不仅导致罗马官场的腐败,而且导致在个人生活中以传统农耕为基础的避免铺张浪费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经历着剧烈的变化。此时,罗马民族传统的生活方式被彻底改变,大量财富被显贵们用来奢侈享乐,公民原有的勤劳质朴、崇尚节俭的风尚完全被抛弃。贵族耽于享乐,整天无所事事,关心的是选票,至于国家的发展、帝国的命运根本不予理睬。平民则醉生梦死,整天沉溺于“面包加竞技”之中。人们在吃喝方面的花费到了无以复加的挥霍程度。为食美味,罗马贵族费尽心机,从不计较花费和折腾。为了满足人们口腹的欲望,罗马人想方设法搜罗珍奇异兽,以至于人们抱怨说:“罗马已成了这样一个城市,在那里,情妇的价格高于耕地,一盆腌鱼的价格高于耕地人”。[60]卡里古拉生活之奢侈超出了常人的想象,他认为人要就过一个穷人的俭朴生活,要就过帝王的生活。大量的钱财,包括提比略时期留下的27亿塞斯退斯积蓄被他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挥霍一空。[61]服饰消费更加讲究,不仅花样繁多,而且价格昂贵。阿格里披娜在陪同克劳狄皇帝观看竞技表演时,身着完全用纯金线织成的外衣,光彩夺目,使在场所有人都眼花缭乱。[62]当时,从境外输入到罗马的各种奢侈品包括波罗的海和日耳曼的琥珀,阿拉伯的雪花石膏、乳香、宝石,印度的香料和象牙,东非的龟甲,中南非的金砂和黑奴,中国的丝绸等。每年仅经埃及运到罗马的东方奢侈品就达一亿塞斯退斯白银。[63]奢侈放荡的罗马人在家庭住宅上的耗费相当惊人,奢侈的豪宅不断修建,一幢比一幢气派。骄奢淫逸的尼禄皇帝在自己的“金宫”落成典礼时说:“我终于开始像人一样地生活了。”[64]

名目繁多的娱乐表演更是罗马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此时,社会上以角斗、赛车、洗浴为主要内容的娱乐消费迅速发展,成为罗马公民生活的重要内容。一般是上午举行赛车与斗兽,中午行刑处决死囚,下午才是角斗表演,然后是去洗浴中心休闲。角斗是用赤裸裸的厮杀和死亡来刺激观众的神经,而这恰恰是罗马民众最热衷的活动。统治者认为角斗表演有利于宣传帝国的统一,通过举办这些活动不仅能够有效地防止动乱的发生,而且能够成功地吸引人民的注意力。这些公共娱乐活动由国家或私人出钱供罗马市民享乐,在罗马社会生活中占有极为特殊的地位。对无所事事的公民来说,娱乐是满足他们精神需要的方式,对统治者来说娱乐是他们向百姓施加政治压力的手段,是占有百姓时间,安抚他们不满情绪的工具,也是联系他们的纽带。因此,“面包和竞技”尽管是一种讽刺性的夸张,但“说明了娱乐活动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65]娱乐活动的增加挥霍了罗马的大量社会财富,导致国家公共负担的日益加重,助长了罗马人的奢侈之风,加速了社会的道德滑坡。

罗马帝国形成后,罗马人引以为豪的传统美德荡然无存,社会道德沦丧,道德的解体必然加剧政治的解体。整个帝国充满着暴力、贪污、贿赂和挥霍无度的堕落景象,最终导致了罗马帝国的衰亡。

(作者简介:杨俊明,1958—,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研究会古代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西方古典文明史。已出版的著作有《古罗马政体与官制史》、《社会道德的变迁与罗马帝国的兴亡——古罗马公民社会道德研究》等。)


[1]张斌贤等:《西方教育思想史》,四川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163页。

[2](古罗马)撒路斯乌提斯:《喀提林阴谋》,王以铸、崔妙因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IX。

[3](古罗马)李维:《自建城以来》,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III,26-29。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260页。

[5](美)斯坦利·宾:《罗马公司》,张立梅译,中信出版社2007年,第50页。

[6](古希腊)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苏拉传》,席代岳译,吉林出版集团2009年,I。

[7](古罗马)西塞罗:《西塞罗三论——论责任》,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II,12。

[8](古罗马)李维:《自建城以来》,II,16,7。

[9](法)比尔基埃等主编:《家庭史》第1卷,袁树仁、姚静、肖桂译,三联书店1998年,342页。

[10](美)拉尔夫等:《世界文明史》上卷,赵丰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321页。

[11](古罗马)阿庇安:《罗马史——序言》,谢德风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XI。

[12](法)孟德斯鸠:《罗马盛衰原因论》,婉玲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03页。

[13](意)罗格拉:《古罗马的兴衰》,宋杰、宋玮译,明天出版社2001年,第50页。

[14]王晓朝:《罗马帝国文化转型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99页。

[15](英)阿德金斯:《探寻古罗马文明》,张楠、王悦、范秀琳译,张强校,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543页。

[16]朱龙华:《罗马文化与古典传统》,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7、第43页。

[17](法)孟德斯鸠:《罗马盛衰原因论》,第4-5页。

[18]Janet Lloyd,An Introduction to Roman Religion, Edinburgh :Edinburgh University, 2003,p129.

[19](美)杜兰:《世界文明史——凯撒与基督》,幼狮文化公司译,东方出版社1999年,第93-94页。

[20](英)夏普:《比较宗教学史》,吕大吉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8页。

[21](古罗马)革利乌斯:《阿提卡之夜》,周维明等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4,2,1

[22](古罗马)西塞罗:《西塞罗三论·论责任》,I,42。

[23](古罗马)西塞罗:《西塞罗三论•论责任》,I,25。

[24](古罗马)西塞罗:《西塞罗三论•论责任》,I,13。

[25](古罗马)尤特罗庇乌斯:《罗马国史大纲》,谢品巍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II,14。

[26](古罗马)西塞罗:《西塞罗三论•论责任》,I,13。

[27](古罗马)西塞罗:《西塞罗三论•论责任》,III,29。

[28](古罗马)奥古斯丁:《上帝之城》,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6年,I,24。

[29](古罗马)李维:《建城以来史》,王敦书选译,载吴于廑主编:《外国史学名著选》,商务印书馆1986年,XXXXII,47。

[30](英)斯托巴特:《伟大属于罗马》,王三义译,上海三联书店2011年,第39页。

[31](古犹太)约瑟福斯:《犹太战争》,王丽丽等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11页。

[32](古罗马)李维:《自建城以来》,VIII,7,7-22。

[33](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下),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20页。

[34](古罗马)阿庇安:《罗马史·关于意大利》,谢德风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VIII,2。

[35](美)布雷斯特德:《文明的征程》,李静新译,北京燕山出版社2004年,第366页。

[36]Polybius,TheHistory,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0,VI,15,18.

[37](古罗马)维特鲁威:《建筑十书》第一书,高履泰译,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年,III,2。

[38]Jo-Ann Shelton,As the Romans Did:A Source Book in Roman Social History, New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p100.

[39]褚新国:《帝国的沉沦与救赎——塔西佗和他的历史世界》,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65页。

[40]Richard J·A·Talbert,The Senate Of Imperial Rome,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4,p55.

[41](古罗马)西塞罗:《控威尔瑞斯——一审控词》,14;载《西塞罗全集》第2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8年。

[42](古罗马)撒路斯提乌斯:《喀提林阴谋》,3。

[43]Starr,The Ancient Romans, New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1, p72.

[44](美)汉密尔顿:《罗马精神》,王昆译,华夏出版社2008年,第66页。

[45]Brunt,The Fall of the Roman Republic and Related Essays,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p3.

[46](法)孟德斯鸠:《罗马盛衰原因论》,第50页。

[47]Rostvzeff,A History of the Ancient World, Oxford:Clarendon Press,1933,Vol.II,p117.

[48]Rostvzeff,A History of the Ancient World,Vol.II, p159-160.

[49]Aalders,Wzn,Plutarch′s Political Thought, New York :North–HollandPublish Company, 1982,p5.

[50]Lefkowitz and Fant,Women’s life in Greece and Rome,London: Duckworth,1982,p157.

[51]Shelton,As The Romans Did-A Sourcebook in Rome Social History,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 p309.

[52](美)布朗主编:《罗马:帝国荣耀的回声》,陈俐丽译,吴芬校,华夏出版社、广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33页。

[53](美)杜兰:《世界文明史——凯撒与基督》,第394页。

[54]Shelton,As The Romans Did-A Sourcebook in Rome Social History,p309.

[55](古罗马)德尔图良:《护教篇》,涂世华译,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6。

[56](美)亨利:《情爱自然史》,赵跃、李建光译,作家出版社1988年,第103页。

[57]Adkins·Lesly ,Handbook to Life in Ancient Rome,New York:Facts On File, Incorporated,1994,p340.

[58](古希腊)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小迦图传》,25。

[59](德)基弗:《古罗马风化史》,姜瑞璋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36页。

[60](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上),吴象婴、梁赤民译,吴象婴校订,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第234页。

[61](古罗马)苏维托尼乌斯:《罗马十二帝王传——盖乌斯·卡里古拉传》,37,1,3。

[62]Pliny,Natural History,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3. 33,61.

[63]Pliny,Natural History,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3. 6,101.

[64](古罗马)苏维托尼乌斯:《罗马十二帝王传——尼禄传》,31,1-2。

[65](英)阿德金斯:《探寻古罗马文明》,第669页。